摘要
儘管許多曾用於學術引用的拉丁縮寫已大多從現代出版實踐中消失,但部分仍出現在腳註、尾註及歷史學術著作中。其中最常被誤解的是“ibid.”(ibidem的縮寫)和“id.”家族(idem、eadem及相關形式的縮寫)。由於這些縮寫遵循精確的語法規則,且錯誤使用會令編輯、審稿人及讀者感到困惑,作者必須準確理解何時、如何及為何使用它們。
本擴展指南說明了“ibid.”和“id.”群組的含義、歷史及正確應用;澄清如何處理性別和數量;概述何時不應使用這些縮寫;並強調出版商何時完全禁止使用它們。還討論了如何在現代學術引用中倫理地納入這些縮寫,同時避免誤解或歧義。
無論您是在歷史著作中遇到這些縮寫、被要求在您的領域使用它們,或只是想了解其運作機制,本指南都能讓您具備準確、一致且專業地在學術手稿中應用它們的知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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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解“Ibid.”和“Id.”以準確進行學術引用
雖然大多數曾在學術引用中常見的拉丁縮寫已從當代手稿中消失,但少數仍在使用——尤其在人文學科、法律學術、檔案研究及歷史導向的學科中。兩類經常令研究者困惑的是“ibid.”和“id.”群組(id., ead., eid., eaed.,偶爾還有它們的完整拉丁形式)。由於這些形式主要出現在腳註和尾註中,而非正文引用,因此它們常見於較舊的學術著作或保留傳統引用慣例的學科。
然而,許多現代作者從未被教導這些縮寫的含義或如何正確使用。誤用會導致混淆、編輯修正,有時甚至被拒稿或要求修訂。本擴展指南說明如何正確使用“ibid.”及“id.”系列,並強調應避免使用它們的情況。
1. 為什麼拉丁縮寫仍然重要
拉丁縮寫曾是學術引用的基本元素,當時大多數研究以受古典教育深刻影響的語言流通。如今,大多數引用格式(例如 APA、MLA、Chicago Author–Date、Harvard)避免或不鼓勵使用拉丁縮寫,以促進透明度和全球可讀性。
然而,仍有幾種引文系統使用它們:
• 芝加哥人文註解與書目,
• 法律引用(包括國際法),
• 古典研究、中世紀研究與語文學,
• 哲學與神學,
• 檔案和原始資料註解。
即使您的領域不再使用這些形式,您仍可能在較舊的學術著作或檔案資料中遇到它們。因此,理解它們對所有研究者都有益,尤其是那些準備發表手稿的人。
2. 「Ibid.」— 意義、功能與正確用法
「Ibid.」 是拉丁語單詞ibidem的縮寫,意指「在同一處」或「就在那個地方」。它指的不是書籍或文章標題,而是整個前一個引文。
2.1 何時使用「Ibid.」
只有當緊接著的下一個引文(緊跟的註解或參考行)指向與前一個完全相同的來源時,才使用「ibid.」。
範例:
1. Smith,Ecology of Birds,55。
2. Ibid.
這表示引文2指的是Smith的Ecology of Birds,第55頁。
2.2 當「Ibid.」必須加以限定
如果來源相同但頁碼(或位置)不同,請加上新的位置:
1. Smith,Ecology of Birds,55。
2. Ibid.,61。
這表示「同一來源,但第61頁」。
重要: 有些風格指南要求在頁碼前加逗號;有些則禁止這樣做。請務必查看期刊的指引。
2.3 何時不使用“Ibid.”
避免在以下情況使用“ibid.”:
• 有任何介入的引用,
• 前一腳註包含多個來源,
• 參考可能會產生歧義,
• 您的風格指南禁止使用(許多指南如此),
• 您的目標期刊重視清晰度勝於傳統。
切勿在來源身份稍有不確定時使用“ibid.”。
3. “Id.” 群組 — 理解性別與數量
縮寫 id. 代表 idem,意為“相同的人”(陽性)。與代表整個引文的“ibid.”不同,“id.”僅替換作者姓名。
由於拉丁語有性別和數的變化,相關形式包括:
• id. 或 idem — 陽性單數,意為“相同的男性/人”,
• ead. 或 eadem — 陰性單數,意為“相同的女性/人”,
• eid. 或 eidem — 陽性或混合性別複數,意為“相同的人們”,
• eaed. 或 eaedem — 陰性複數,意為“相同的女性”。
3.1 何時使用“Id.”形式
僅在以下情況使用“id.”或其變體:
• 同一作者的兩篇或以上作品連續被引用,
• 替換作者姓名可減少重複,
• 您的風格指南允許使用拉丁文縮寫,
且:
• 你選擇了正確的作者性別與數量形式。
範例(男性作者):
1. John Adams,《Political Reform》,88。
2. Id.,《Republican Virtues》,41。
範例(女性作者):
1. Sarah Lee,《Marine Ecosystems》,212。
2. Ead.,《Ocean Currents》,44。
範例(兩位男性或混合性別作者):
1. Chen and Patel,《AI in Medicine》,144。
2. Eid.,《Neural Interfaces》,53。
3.2 何時不使用「Id.」形式
若符合以下情況,避免使用這些縮寫:
• 作者身份可能不明,
• 性別不明,
• 風格指南禁止使用拉丁語詞彙,
• 使用公司或機構作者,
• 引用格式要求完整重複姓名。
有疑問時,請再次寫出作者姓名。清晰比簡潔更重要。
4. 常見混淆:「Ibid.」與「Id.」與「Op. cit.」
這些拉丁縮寫常被混淆,尤其是在較舊的學術著作中。
• Ibid. = 與緊接前一引用相同。
• Id. = 與緊接前一參考文獻相同的作者。
• Op. cit. = “在引用的著作中”(大多已過時且不建議使用)。
只有“ibid.”指的是同一來源。只有“id.”指的是同一作者。
5. 字體風格:直體還是斜體?
“ibid.”和“id.”傳統上都使用直體字,但有些出版商偏好斜體。由於風格指南各異:
• 芝加哥註腳格式 = 直體,
• 許多歐洲人文出版社 = 斜體,
• 法律寫作 = 直體,
• 古典文獻學 = 斜體可選。
無論選擇哪種風格,都要保持一致使用。
6. 當代期刊避免使用這些縮寫的情況
許多當代期刊不鼓勵或禁止使用拉丁縮寫,因為它們:
• 造成國際讀者混淆,
• 對非拉丁語使用者不直觀,
• 引入歧義,
• 使數位索引和參考管理變得複雜。
相反地,它們通常需要重複縮寫的作者–書名資訊。使用“ibid.”或“id.”前,務必先查看目標期刊的說明。
7. 正確與錯誤用法範例
正確示範:
1. Thompson, Social Behaviour, 122.
2. Ibid., 126.
1. García, Embodied Cognition, 45.
2. Ead., Neurophenomenology, 11.
錯誤示範:
• 當中間出現其他引文時使用“ibid.”,
• 當性別或作者身份不確定時使用“id.”,
• 使用“id.”指稱書名(它僅指人),
• 在前一註釋中出現多個來源時使用任一縮寫。
8. 今天應該使用這些縮寫嗎?
僅在以下情況使用:
• 您的學科領域期望使用,
• 期刊或出版商明確允許,
• 您的引用風格要求使用,
• 使用它們能提升清晰度,而非降低。
否則,現代做法偏好透過重複來達到清晰。
9. 結論
“Ibid.” 和 “id.” 群組在某些領域仍然是重要工具,但必須精確、小心並充分理解其語法規則後使用。正確使用時,它們能簡化註釋並避免冗贅。誤用時,會讓讀者困惑、令編輯沮喪,並在學術論證中引入模糊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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